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简讯

 

 

            第四期(总94期)

中共复旦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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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培训部违规办班问题的通报

 

 199812月我校制定了《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的管理办法(暂行) 》(校通字[98]20号),20023月重新修订了《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办法》。在有关院系、部门的共同治理下,一度扰乱学校办学秩序的非学历乱办班、乱收费等现象基本被清除。然而,去年发生的信息学院计算机系培训部违规办班的情况,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院系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班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管理,否则会直接侵害学生利益,影响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损害学校声誉。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事由:200311月,几位豫籍学生来校纪委反映,20038月通过亲戚介绍,得知河南菜篮子工程公司有几个复旦大学内招的委培生名额。数名学生在缴纳了1.6万元好处费给所谓的复旦大学刘教授后,拿到了盖有“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公章的河南委培专后升本的录取通知书。825日,这批学生到复旦大学计算机中心报到,发现读的是自学助考班,方知上当受骗。

 经查,所谓的刘教授是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员工(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拘捕)。刘2001年结识我校计算机系培训部主任招兆铿,并自荐要求协助到外地联系招收自考生。20036月,经刘与招商定,由河南菜篮子工程公司介绍河南高考落榜生到我校计算机系培训部就读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自考助学大专班,取名为“河南高教自考”,并由刘刻制此章。20038月,培训部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和刘一起赴河南招生。刘利用盖有“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公章的空白录取通知书,用私刻的“河南委培”章代替了部分录取通知书上“河南高教自考”章,并加盖了“助考”章,以“河南委培”、“河南高教自考”的名义在河南省招收了15名学生,并从数名学生处分别收取了8千元至1.8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刘欺诈行为的得逞,与信息学院计算机系培训部私自开办“河南高教自考班”,违反有关办学规定、招生管理不严有着直接的关系。

    1. 受利益驱动,超范围招生,违反了《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办法》第一款第五条“各单位办班,必须按规定事先履行申报审批手续”。计算机系培训部申报办班名称为“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自考专科班”,招生范围为本市高中毕业生。培训部赴河南招生,事先并未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及办理有关登记、发证和备案手续,属于超地域违规招生。

    2. 招生中监管不力。对于刘某无很深了解便委托其外出协助招生,并违反公章管理规定,在空白录取通知书上盖上“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公章并整本交给刘,任其签发,这种做法是轻率和极不负责任的。委派政策水平低、工作能力差、缺乏责任心的员工前往河南招生,是用人上的失误,造成对刘缺乏应有的监督,致使刘有机可乘,为所欲为,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鉴于上述情况,信息学院已对培训部进行整顿,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大力宏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切实体现在我们的工作之中,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乱招生、乱办班严重扰乱学校的办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影响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侵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后,对于类似的违规办班行为要防微杜渐,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各类招生、办班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单位、院系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纪律性,认真检查、清理本单位在办班中的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及教学质量、考核、收费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办班行为,我们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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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纪监二室,上海市纪委办公厅、纪监四室,市科教纪工委、监察室,校党政领导,纪委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

发:机关部处,各党委、总()支,医院纪委

·本期共印65  OA系统发送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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