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案件警示
工作简报

资料下载

 

 

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1

       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

 

 


 

我校召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卫生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其文件精神,2006612日上午,我校在光华楼东辅楼报告厅举行了复旦大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出席会议的校领导有校党委书记秦绍德、副书记彭裕文、常务副校长张一华和王卫平以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建中。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校纪委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附属医院重点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常务副校长张一华同志主持。
  会议内容有三项:第一,校党委副书记彭裕文同志宣读了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名单;第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建中同志作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具体工作部署;第三,校党委书记秦绍德同志作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讲话。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建中同志就在全校范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谈三点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对商业贿赂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二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三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充分理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明确任务、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二是治理商业贿赂要坚持的指导原则;三是对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四是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五是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三是要加强领导,为顺利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保障。
  秦绍德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一要痛切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大学并没有远离商业贿赂。我校目前需要自查自纠的商业贿赂范围主要包括附属医院、基建工程、教研采购、产权交易、招生和教育创收等方面。二是教育自查、办案和建立长效机制要同步进行,整体推进。在工作中,要强调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既要注意重点,抓主要矛盾,又要强调依法治理。三要加强领导,把工作落到实。院系、附属医院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挂帅;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发动群众,部署自查;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时间和阶段要求。

 

 

 

报: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纪监二室,上海市纪委办公厅、纪监四室,市科教纪工委、监察室,上海市卫生局党委、纪委

送:杨浦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校党政领导,纪委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

发:机关部处,各党委、总(直)支,医院纪委

返回

 

版权所有:复旦大学纪委监察处
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