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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简 报 第2期 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6月30日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我校各附属医院全面启动 自从“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以来,我校各附属医院根据党委和校纪委、监察处的部署,纷纷推出各种具体治理、防范措施,全面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6月以来,各附属医院分别召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员工传达相关材料和信息:当前医院面临严峻挑战,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反响强烈,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直接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已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附属医院在第一时间成立了院长、书记牵头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中山医院将严格治理商业贿赂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的结合起来。王玉琦院长指出,今年中央强调开展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是党中央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医院管理年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狠刹不正之风。王院长要求全院积极贯彻执行卫生部和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我院编写的廉洁自律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汇编。每个职工都要在这次专项工作中从我做起,严格管理,达到人人知晓、人人受到教育的目的,从而促进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医、教、研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树立社会良好形象。党委王小林书记对我院今年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了几点要求。王书记指出,我院这次专项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决策,落实卫生部和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复旦大学专项工作会议的任务布置,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王书记肯定了近年来在医院快速发展的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同时指出,今年的工作既要注重专项治理,也要注重综合治理,坚持纠建并举。全院科室要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少数顶风作案的人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王书记要求各科室领导应在这次专项工作中切实地负起责任,并号召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要严肃纪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形成合力,促进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华山医院全面启动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6月5日的全院干部大会上,徐建光院长在会上作动员报告,他要求全院各部门和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配合领导小组工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6月12日,党委冯晓源书记再一次在全院干部大会要求全院职工认真对待本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他强调,广大党员同志更应该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廉洁行医的意识,使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党委中心组于6月16日率先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解读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深刻领会了领导讲话精神,全面了解了相关政策规定。医院纪委委员专题会议、支部书记专题会议也相继召开,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对本次专项工作的认识,也提高了他们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能力。 儿科医院就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明确表现手段和形式,掌握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员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按照实施意见中的工作重点,着力查找问题。三是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四是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解决的办法,制定出整改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五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巩固成果。要同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同时要大力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对在整治活动中敢于检举揭发、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同志,要给予鼓励。医院还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在院内悬挂有关廉政文化的横幅,利用宣传窗、宣传栏进行廉洁行医等方面的宣传。 妇产科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在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清理“小金库”,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眼耳鼻喉科医院对自查中发现的个别严重违规的医药公司,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该公司的所有药品,今后也不再购进该公司的药品。 肿瘤医院在近日举办“反商业贿赂”法制教育讲座中,邀请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军讲课,通过大量案例,让大家了解目前的行贿方法的多样性和隐蔽性,使得大家得到“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报: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纪监二室,上海市纪委办公厅、纪监四室,市科教纪工委、监察室,上海市卫生局党委、纪委 送:杨浦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校党政领导,纪委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 发:机关部处,各党委、总(直)支,医院纪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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