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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简 报 第4期 复旦大学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 2006年7月13日
复旦大学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部门会议 2006年7月12日,我校校本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在逸夫科技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内容主要有二项,一是校党委副书记刘建中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并就校本部作工作部署;二是张一华常务副校长讲话,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会议由纪委副书记沈志宏同志主持。出席会议的单位及其人员有:图书馆、学联体、出版社、研究生院、教务处、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资产处、总务处、复旦科技器材服务公司、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管委会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科技处、校产办、基建处、重大办、江湾校区建设办、张江办、财务处、审计处以及校纪委监察处的党政负责同志共28人。 校党委副书记刘建中同志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阐述四个问题。传达有关会议的精神;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政策的介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校本部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和部门。 随后,张一华副校长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增强我们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岗位意识。我们大家要仔细将学校所发放的相关材料仔细阅读,做到心中有数,把这项工作做好。第二,精心设计方案,认真自查自纠。查什么、怎么查,要按相关的要求进行。有收受商业贿赂的,要在9月30日之前上交学校。第三,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没有相关制度的部门要建立,对已经建立的部门要进行进一步完善。 最后,会议确定了校本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四个组:一是图书教材组,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图书馆、学联体、出版社;二是物资采购组,包括资产处、总务处、后勤党委、后勤公司;三是基建修缮组,包括基建处、修缮办、重大办、江湾办、张江办;四是财务管理组,包括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并将于近日分别召开各个分组的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报: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纪监二室,上海市纪委办公厅、纪监四室,市科教纪工委、监察室,上海市卫生局党委、纪委 送:杨浦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校党政领导,纪委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 发:机关部处,各党委、总(直)支,医院纪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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