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合作处

部门概况

校外合作处是围绕学校服务国家、融入上海战略和“双一流”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化高校服务社会职能,拓展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重要企业的全面合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学校国内合作与社会服务,牵头组织学校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协调促进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和重要战略节点地区高校的合作共建,推动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重点行业、重要企业的合作,协调推进地方合作机构的建设和监管。

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与管理校外合作事务

1.按照学校服务国家、融入上海战略和“双一流”建设的需求,拟定学校与地方政府、校外机构合作的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与上海市和国内重点合作区域地方政府对接,建立校级全面合作关系,协调合作领域和项目对接,推动实质性合作。

3.密切配合学校各单位对接中央或地方政府的重大专项规划,拓展办学资源。

4.根据学校校地合作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体制机制创新要求,拟定地方合作机构(地方研究院、联合创新中心等)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制订各类管理办法,调动各方资源,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大合作格局,协调实施监管,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5.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与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建立校企全面合作关系,支持学校各单位与企业有组织地推动和开展合作。

(二)推动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

1.按照中央安排承接定点帮扶任务,完善大帮扶网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帮扶任务,制订学校定点帮扶工作计划。

2.按照学校长效帮扶工作要求,牵头协调校内各相关单位,有效组织校内外帮扶资源在定点帮扶地区落地落实。

3.按要求做好帮扶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总结,完成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分类考核评价。

4.支持学校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开展工作,协调对接帮扶地区相关人员到沪学习、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和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定点帮扶工作。

5.对接上海市有关部门,协调做好上海市中西部对口支援相关工作任务的承接,协调推动校内单位落实完成。

(三)统筹高校对口合作工作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统一安排,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学校与对口高校的对口支援工作,并对有关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支持和督导。

2.统筹推进学校与部省合建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合作项目的规划对接和推进落实。

3.按照学校学科建设、科研发展的需求,拓展与重要战略节点地区高校的校际合作。

人员组成及科室设置

岗位

姓名

联系方式

处长

周曦

65642207

副处长

王新

65641220

副处长

汪靖

65641220

社会服务与对口帮扶科

科长

赵忠亮

65643955

副科长

吴琦

65643331

合作发展科

科长

任雅丽

65643955

副科长

翁桐润

65643331


联系方式

电话:8621-656433318621-656439558621-65641220

传真:8621-65644937

办公地址:邯郸校区综合楼北楼一楼、南楼二楼